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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辞别曹昂之后,率军出发了。
曹昂这个人🕓的特点就是,当🃧🚇他认定一个人之后就会毫无保留的信任。
虽然他也不相信刘平驻军济阴县是去防范张扬的,他也不明白刘平的意图是什么,但他还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刘平的要求。
就像前几次一样,他不清楚刘平养蚕能不能赚钱,但还是倾其所有的帮忙,他不清楚刘平🔬的药有没有效,还是给妹妹灌了下去。
虽然他不清楚的事有很多,但他却清楚一点,那就是刘平绝不会害🆐🎰他。
刘平此时坐在曹💮昂的大宛马上,心中感慨不已,曹昂这样的人,才适合做朋友呐。
临行前,曹昂愣是把自己的🃧🚇大宛马交到刘平的手上。
用曹昂的话说,他的任务是守城,估🍦🏹计没有骑马的机会,刘平第一次领军出征,需要一匹好马。
就冲这份信任,刘平觉得,就值得他对曹昂肝胆相♸照。
马匹对一个武将来说意味着什🜔么?🏓那不仅是战场杀敌的助力,更是关键时刻保命的工具,比后世车子对一个人重要十倍,可后世还🔻有人宣称,车子与老婆概不外借……
刘平率军并没有💮走大路🞙🔦🂷,而是🜔专捡小路行军。
他不能让人知道,有这么一支小股军队驻扎在了陈留周围📺,要不然就起不到奇兵的效果了。🗚
要不能出奇制胜💮,他简直是作死去的,因为他🕊🇹🝡知道手下这一千屯田兵战力有多渣。
这些军兵虽然穿着军装,但平常🁃的主要任务就是管理流民种田🄬🀫,论战斗力也就比集合起来的🗚流民高一丢丢而已。
不过刘平也有自己的大招,那就是他身边有太史慈这🈻🃥🙷个超一流的枪骑兵。
当然,他本着苟全性命与乱世的原则🍦🏹,他此时穿的也是枪骑兵的军装,这支军队名义上的主将是典农校尉韩浩……
“主人,♜咱们这是🝣去干吗?”太史慈坐在旁☑边的马上,满头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