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早期
古代凯尔特人居住在今比利时境内。公元前57~前51年被罗马人凯撒征服后隶属于罗马的行省──贝尔吉卡行省。公元4世纪起,被法兰克人占领,成为法兰克王国的一部分。9世纪中叶其西部(佛兰德伯爵领地)归西法兰克,东部归东法兰克。11世纪时形成了康布雷、列日、乌得勒支等侯爵领地和布拉班特、赫尼郜、那慕尔、林堡、卢森堡等伯爵领地的封建割据局面。在佛兰德和布拉班特地区自10世纪起就出现了最早的城市,自1071年起发展成为欧洲第一批城市公社,它们通过与东欧、南欧、拜占庭和东方的贸易得到很大发展。1280年佛兰德的布鲁日、伊珀尔以及其他城市爆发人民起义,城市贵族为了镇压起义同法国结盟。1300年法国占领佛兰德,1301年和1302年布鲁日的手工业者奋起反抗法国人和城市贵族(“布鲁日晨祷”)。1302年7月11日他们联合佛兰德的农民在科特赖克附近打败了法国的骑士军(“金靴刺战役”)。
1384年佛兰德归属勃艮第公国。勃艮第在15世纪陆续取得那慕尔、布拉班特、林堡、赫尼郜、荷兰、泽兰和卢森堡等领地。比利时逐渐统一。1477年比利时归属哈布斯堡家族统治,1506~1713年哈布斯堡家族西班牙系同荷兰和卢森堡一起组成西属尼德兰,由西班牙统治。1713年比利时转归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统治。1789年和1792年爆发反对奥地利统治的起义。1794年,奥地利在弗勒吕斯被法国击败,比利时割让给法国。1815年维也纳会议决定将比利时并入荷兰,人为的统一产生了宗教、文化和语言的对立。1828年比利时自由党和天主教党联合成反对派联盟,为废除新税和争取法律上的平等地位而斗争。1830年8月25日布鲁塞尔人民举行起义。同年11月18日比利时国民大会宣告比利时独立为君主立宪国,随后制定了宪法。1831年1月20日英国、法国和普鲁士参加的伦敦会议承认比利时的独立并保证它的永久中立。1831年6月4日国民大会选举萨克森-科堡的利奥波德亲王为国王,称利奥波德一世(1831~1865年在位)。1839年比利时与荷兰签订和约,荷兰承认比利时为独立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