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力量
综述
越南人民军于1944年12月22日建军。实行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组成的三结合“全民国防”体制。
军事领导体制:越南宪法规定,国家zhuxi统帅各人民武装力量,并兼任国防与安宁会议zhuxi。但实际上越南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最高军事决策机构,越共中央zongshuji兼任军委书记,通过国防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国防部既是越共中央军委的办事机构,又是越军的最高军事行政机关,下辖总参谋部、总政治局、总后勤局、总技术局、国防工业总局和情报局。6大总部(局)分别负责全军的军事指挥、政治思想教育、后勤供应、技术保障、军工及生产经营、情报搜集与服务。
军事指挥体制:国防部下属总参谋部负责全军军事指挥。
兵役制度:义务兵役制,服役年限2至4年不等。
军队节日:建军节12月22日(1944年);海军节5月7日(1955年);防空-空军节7月14日(1999年)。
军队
越南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地方部队和民兵组成。正规军又称主力部队,分陆、海、空军3个军种。
越南陆军,是越南人民军的陆上战斗部队,不设军种领帅机关,由越南国防部与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部直接领导、指挥。越南陆军设8个军区:第1军区,负责越南东北大区,驻太原市;第2军区,负责越南西北大区,驻富寿省越池市;第3军区,负责红河三角洲地区,驻海防;第4军区,负责越南中北部,驻义安省荣市;第5军区,负责越南中南部,驻岘港;第7军区,负责越南南东部,驻胡志明市;第9军区,负责湄公河三角洲,驻芹苴市;以及首都河内高级指挥部,负责河内市的卫戍。另外,越南陆军编制4个陆军军,直属于总部,作为全国战略机动野战部队。分别为越南人民军第1军、第2军、第3军、第4军。此外,越南的省设有“军事部”,指挥的地方部队称为“省队”,由一个步兵团或多个步兵团组成。越南的县设有“军事部”,指挥的地方部队为“县队”,由一个步兵营或多个步兵营组成。
越南海军,海军机关包括海军司令部、海军政治局、海军后勤局、海军技术局、海军院校训练局。在胡志明市设有海军前指。海区是越南海军的战区划分,包括了舰船、海军航空兵、陆战队、守岛部队、岸防部队以及雷达、通信、后勤等保障部队。每个海区一般辖有1—2个舰艇支队、1—2个守备团、1个雷达营。越南划分为5个海区:第1海区,负责东京湾沿海,从广宁省北仑河口到和静市吊昂山海区,包括东京湾中的岛礁,指挥部设在海防市;第3海区,负责中部沿海,从广平省吊昂山海区到平定省归仁海区,包括昏果岛、李山岛等,以及越南声称拥有“主权”的西沙群岛,指挥部设在岘港;第4海区:负责中南部沿海,从富安省归仁海区到平顺省,包括富贵岛,以及越南实际控制的南沙群岛一多半岛礁,指挥部设在金兰湾;第2海区,负责南部沿海,从平顺省到薄辽市昆仑海区,南方大陆架,包括关键海洋经济区DK1,DK2,指挥部设在同奈省仁泽县,第2海区已经撤并入第4海区;第5海区,负责在泰国湾的西南部沿海,从金瓯市昆仑海区到坚江省,指挥部设在富国岛。
越南空军,编有1个空军司令部,4个航空师,总计12个飞行团,其中战斗机团5个,运输机团3个,教练机团3个,强击机团1个。另外,越南还有6个高炮旅,6个雷达旅,100个防空分队。
总兵力:总兵力约为45万,其中陆军26万,海军3.5万,空军4.5万。
军费:2011年军费开支约26亿美元。
制度
越南宪法规定:国家zhuxi统帅各人民武装力量,并兼任国防与安宁会议zhuxi。但实际上越共中央军事党委是最高军事决策机构,越共中央zongshuji兼任军委书记,通过国防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国会设有国防与安宁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国防安全政策的执行;国家机关设有国防与安宁会议协助国家zhuxi统帅武装力量。
机构
越南人民军包括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各军区、军种、边防部队、集团军、兵种,后勤、技术保障单位以及各院校、研究院和经济—国防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