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时代殖民地时期北美独立战争前,英国每年将大约1000名罪犯流放到北美的弗吉尼亚、马里兰。
独立战争期间及战后数年,英国国内监狱人满为患。1786年,英政府决定将新南威尔士辟为罪犯流放地。
1787年5月,海军军官亚瑟·菲利普奉命率部分官员,乘船11艘,号称
“第一舰队”,载罪犯700余名离英,途经里约热内卢、好望角,于1788年1月抵植物学湾。
同年2月,新南威尔士(以悉尼为中心)殖民地正式建立。菲利普任殖民地总督。
1789年,英政府派遣新南威尔士保安队,接替原驻新南威尔士的海军士兵,协助总督维持殖民地的社会治安。
1804年又建新殖民区于塔斯马尼亚州。殖民初期,新南威尔士经历了史家所称黑暗年代的艰难岁月。
农业生产不利,食物需从英国、巴达维亚(今雅加达)等处运来。1808年,新南威尔士保安队官员以反对取缔朗姆酒贸易为由,废黜总督威廉·布莱,称朗姆酒暴乱。
后英政府召回新南威尔士保安队。1810年,L.麦夸里任总督。任职期间,兴建公共设施、修筑道路、设银行、办学校、鼓励勘测开拓。
1813年,W.C.温特沃斯等发现越过蓝山山脉的通道,找到开发新南威尔士西部平原之路。
麦夸里使用刑满释放罪犯的政策,受到殖民地富有的自由移民的非议。
自1820年起,英国改变了过去主要以流放罪犯为主开发澳大利亚的政策,自由民开始成批的移居新南威尔士。
1821年麦夸里隐退。1823年,英政府通过法令,批准新南威尔士成立拥有有限立法权力的地方议会。
1824~1836年,在莫顿湾、菲利普湾、圣文森特湾先后建立新的定居点。
1825年,范迪门地从新南威尔士划出,成为新的殖民地。1829年建立了斯旺河殖民地(今西澳大利亚)。
1830~1860年是澳大利亚历史上变化迅速的时期。养羊业的发展使牧场主竞相占有大片土地。
为限制移民过多占有土地,1831年颁布《里彭条例》,改向移民赠与土地为出售土地;出售土地的收入则用于援助来自英国的移民,以求缓和殖民地劳力的不足。
1832~1842年,有近7万移民移居新南威尔士。1840年废除罪犯指派工作制,鼓励自由移民以解决劳动力问题,从此英国不再向澳大利亚流放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