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在车窗边,感受着清晨微凉的风,肖然托着下巴,看着路边一个个驶过的路灯出神。
此时对第一现场的勘察走访已经结束,除了被喊醒的出租屋房东,还有出租屋周边的几户居民,尚在睡梦中的人不可能知道专案组又度过了忙碌的一夜。
而且是一个收获不小的夜。
在市局、城东分局以及郑县的相关同志的努力下,出租屋的房东被从床上喊了起来赶到现场,但是房东出示的租赁合同,以及其描述的租赁人的体貌,却与专案组掌握的嫌疑人的体貌并不一致。
房东说,他这套屋子是大半个月前租出去的,合同上注明的时间是7月29号,也就是翁涛第一次作案的两天后。
翁涛是7月27号晚做的案,第二天上午案发,而在案发的第二天,嫌疑人便租下了这套建成不久的房屋,这未免也太诡异而且迅速了些。
如果说嫌疑人在一天多的时间内,仅凭这自己的一些推测,不看现场、不听汇报,便找出了杀害李璐的人是翁涛,若真是这样神奇的话,他们这些专业的刑事人员,真的应该羞愧地找块豆腐一头撞上去。
而这也是不可能的事,哪有这样天才的人,仅凭几个消息就大幅度抢在专案组之前把翁涛找出来的?
除非嫌疑人开了挂,又或者嫌疑人身上也有一个系统,而且是比肖然那极其佛系的系统高级上许多的存在。——但这可能吗?
由此,大家在肖然之前‘磁感线’论断的基础上,转而认为,嫌疑人很可能与翁涛有旧,又或者翁涛就是嫌疑人一手教出来的,然后嫌疑人又将翁涛除掉,满足自己清除罪恶人员的扭曲变态的心理。
只是,如果嫌疑人是‘小丑’中的成员,这样一个团伙又从不在线下见面,而且翁涛又对网络世界极其陌生,一定要说翁涛是嫌疑人教导出来的,是有些可能。
毕竟人不是从不出错的机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与贪念,加上‘小丑’这样一个说是有规定,但规定基本可以无视的松散团伙,谁又能肯定其中的人员不会按照自己的喜好去做事?
之前阮荷因为自己的丈夫不给自己买化妆品,不就引导着陈昂杀害了自己的丈夫么?也正因为阮荷为了自己的私人目的,所以她才暴露出来,被一举擒获。
由此,到了翁涛这里,嫌疑人为什么不能通过网络外的其他手段来引导翁涛呢?
是有这种可能,但肖然认为可能不大。
因为从翁涛工友们所描述的翁涛的日常,还有翁涛所写的那些笔记,加之翁涛写自述时的得意心态,可以看出,翁涛是坚信警方是不可能找到他的。
如果翁涛是嫌疑人教导出来的,而翁涛又处在当时那种成就感爆棚的得意状态中,翁涛怎么可能不在笔记中写点‘教导者’的事?
要知道翁涛就因为旁听了某大学教授的几节课,便已经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某教授在课上夸奖过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