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姑娘在这街巷摆摊已有半年,自从父母去世后,唯有靠一些手艺活勉强度日。

    一个人的支出并不多,赚的几个小钱足够生活,但因为父亲留下了三十两赌债,程姑娘由不得比旁的同龄女子更加辛劳艰苦。

    她制作的簪子、耳坠、手串等物件因其手艺精湛比别的摊子更加精美,但生意却比他们更差一点。

    成本高,价格高,相似的价格在附近的素锦首饰店同样能够买到,多数王公贵族千金小姐岂会去小摊这些腌臜之地,而普通的老百姓又买不起,即使买得起也不会花太多的钱来买首饰。

    所以她摆摊半年有余,连债务的零头都没赚回来。

    像往常一样,程姑娘坐在小椅子上,略显苦闷地回望来来往往的行人。

    连吆喝都懒得吆喝一声。

    而宴清放置好珍珠,就在旁边店铺外头的台阶上坐下来,支着下巴等待一个结果。

    此时正是中午吃饭的时间,隔壁一条街上的酒楼飘来浓郁的菜香,引得从古玩店、琴店的顾客纷纷从店里出来,往酒楼的方向走去。

    经过两排小摊,几位穿着矜贵的富家公子和小姐目不斜视,人头攒动显得拥挤,而一个挽着双平鬓的小女孩骑在家中侍卫的肩膀上,圆圆的杏眼左右好奇地张望,看上去是第一次来到这条街。

    待望向在日光下闪亮的首饰,以及其中一颗最灿烂的珍珠,小女孩的眼睛一亮,连忙摇晃胳膊叫停侍卫:“停停停,去右边的小摊上看看。”

    侍卫带着女孩走到那里,程姑娘头一抬,便见一个虎虎生威腰间佩剑的男子站在面前,肩膀上还挂着一个华冠丽服的小女孩。

    程姑娘第一次见到身份尊贵的客人,顿时紧张得说不出话。

    小女孩手一指:“我要买这支蝶簪,这个香球,还有翡翠手串,那枚珍珠也要了。”

    侍卫皱眉:“小姐,这小摊上的货色怎么配得上您?”

    “我不管,我喜欢便要买。”小女孩任性起来,即使是她的父母也无可奈何,侍卫只好从荷包里掏钱。

    程姑娘喜不自胜,连忙用妆匣将她点的首饰装起来。

    等轮到那颗珍珠,她手一顿,面露郝色地说:“这并非我的珠子,而是另一位姑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