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李小文被安全局的人带走了,我也没闲着,我立即以原告的身份,去庭告李小文侵吞公司钱财。
这件事,我到处走动。
我希望,庭审的速度能快点,我不希望拖那么久,我去查了相关事宜。
庭审这个阶段,很难说。
有些案子,一审两三年,有些案子,短短几个月,半年时间不到,就审完判刑了。
所以我知道这点区别后,就只能自己走动,希望审快点。
可能我的走动起了作用。
这件案子,果然用最短的时间审完了,庭审结果,李小文被判了几年牢,至少几年内,他出不来了。
至于以后的事,还是等几年过后再说吧。
我也被赔了赔偿金。
说真的,能赔我赔偿金,这当然是好,但是,我更多地是希望,李小文能被判刑。
至于赔偿金不赔偿金的,那些我不在乎。
钱的问题,我可以自己想办法再赚,但是,李小文判刑多少年,这才是我最关注的。
虽然最终的判刑年刑,在我看来有些短,我还以为,得判上十几年呢。
不过,仔细想想,好像李小文也没给公司造成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就算了。
如果把酒店搞成不能经营,必须面临倒闭的状态,我也不会有那么多心思来想李小文的事。
处理完了这事,我开始处理酒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