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斯把后边儿那个男生让到前面来,对林夕雅说:“林小姐,给你介绍一个我的朋友,他叫陈风,是我们这里山水集团的少东家。”
随后汉斯转了个身,面向那个男生说到:“这是我老婆的好闺蜜,叫林夕雅,生活在浅川市,是百灵集团的千金大小姐。”
“你好。我叫林希雅。”我对陈风温柔的笑了笑。做了自我介绍,小玉果然是我的好闺蜜,知道我喜欢什么款的。我在心里暗暗的想,陈风这个人很腼腆,甜甜的对我笑了笑:“你好。我叫陈风。”
汉斯伸手拿过小玉的行李箱,搂着小玉的腰,甜甜蜜蜜的走出了机场,边走还边对后面的林夕雅说:“小雅,你们快点啊,晚上还有活动呢。”陈风有点生涩的接过行李箱。跟在林夕雅的后面,俩人一前一后走出了机场。
一路上,汉斯和小玉甜甜蜜蜜,卿卿我我,根本没有时间管林夕雅和陈风。林夕雅跟在陈风后面,默默的观察着他,陈风大概一米八五的个头,留着一头帅气的毛寸,不同于其他人的土气。
陈风留毛寸,更加凸显了他的帅气。脸庞英俊,但不高冷,剑眉星目,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有点像林夕雅在高中时候暗恋过的杨宇。他应该是现在最最时兴的暖男型,林夕雅在陈风后面偷偷的打量着他,芳心暗许。
陈风这一米八五的个头,怎么也比我一米七的个头强呀。况且陈风温暖帅气,稳重大方,怎么也比我的流里流气,吊儿郎当好多了。这样的男生,林夕雅怎么可能不动心呢?
在几百公里外的浅川市,林海正带着他的乘龙快婿我往他的生产工厂里跑,林海公司的生产车间离市中心的公司很远,开车大概要四个小时。
其实林海完全可以将生产车间搬的近一点,但因为现在的生产车间,是林老爷子当初发家的地方,林老爷子就靠着这里的一个小工厂,硬是拼着一身剐,创办了现在市里数一数二的百灵集团。
被林老爷子钦定为林家的福地。从此,公司的地址再怎么变,工厂的地址永远在这里,虽然现在林家不靠这么一个小工厂来经营公司,但这个工厂一直被林家当作宝贝一样供起来,任谁来买,开多高的价钱,林家一律拒绝。
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林家的这块地是不会卖的,也就没人打这块地的主意了,这里也就越发荒凉了。
林海打算着过两年把这里直接重建为百灵集团的科技基地,到时候再在周围种上些树,不但能够为公司赚钱,还可以发展发展旅游业,说不定捎带脚,就把这边的旅游业发展起来了,到时候政府还得奖励他呢。这对百灵集团的发展也是非常有益的。
当初林海的父亲,林老爷子创办百灵集团,不知道吃了多少苦,从一个小泥瓦匠出身,硬生生混成了百灵集团的总裁,林海从小就很佩服父亲,父亲在他心中的形象非常高大的,记得母亲说过,父亲小时候穷的连口饭都吃不上,这培养了父亲艰苦耐劳的品质。
父亲娶母亲的时候,还是个小泥瓦匠,母亲是从外地逃荒过来的,父亲看母亲可怜。快要饿死了。就收留了林海的母亲,不过一个大男人收留一个弱女子总归不是事儿啊。林海的父亲林老爷子索性就把这个姑娘娶了。
当了他的老婆。在后来生下了林海,日子才一天天的好过起来。到林海十岁的时候,林老爷子已经是生意做得有声有色。
成了浅川市有头有脸的人物。三年自然灾害的那几年,父亲把他和母亲都送到了香港,躲过了五八年的大天灾。那些年,父亲干脆把生意都搬到了香港,父亲落叶归根的思想根深蒂固,又把生意和家人全部从香港搬回了浅川市。
算是那个年代幸运的人了。父亲从小就对林海很严格,所以,林海虽然是一个小富二代,但是生活很简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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