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天华本就是个纨绔子弟,成天拈花惹草,喜流连烟花酒巷,家世显赫才进了水云书画院。
画艺平平,生于公侯之家,耳濡目染,有意无意中内心多多少少也播下一颗不算好,亦不算太差的文艺之种。
习惯了喧嚣,他便害怕宁静,害怕孤独,每当他沉浸在文艺之中会不由自主全神贯注,茶不思夜不寐。
他讨厌,甚至憎恶这种专注。
是以,每当这颗种子将要破土而出之时,他便会全力压制,强迫自己去醉酒欢歌,求一夜之欢。
他嚣张跋扈,光明正大,骄奢淫逸,极负张扬的成为家中最出名的窝囊小侯爷。
莫说长辈,便是摇篮中的小侄也要呸上他两口,“白瞎这么好看一张脸!窝囊废!”
有对他恨铁不成钢的,有幸灾乐祸的,亦有躲在角落看戏的,就看什么时候他犯下滔天大错,一举将他踹下马,好叫自己成为侯位继承人。
是以家人都叫他:“败子!”
在清平镇匆匆一游,是他生平所获的第一次夸赞,张南阳的夸赞,他乐呵了许久。
也对素未谋面的七青,有了不一样的情愫。
他在清平镇听见很多关于七青的传闻,心中偷偷敬佩,她做了他不敢为,不能为之事,他希望再见一次她作画。
今日在莳花馆见他,不知为何,他有些失望,她和他想的不一样。
谁都知道今日是水云书画院的考试,他居然来这寻花问柳。
于是生起了羞辱之心,将她带过来,谁知她却惊奇地泣鬼神倒羞辱他一番,变法说他品味低俗,是个呆子。
不知为何,被羞辱,却是畅快了。
这下她想作画,他便不由自主听她话,想看看这个清平镇人口中的“叛逆者兼天才”“七疯子”到底有多大本事。
“磨蹭什么,走近点。”七青不耐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