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不到啊,这房子,我就看了一眼,人就傻在那里不能动弹。
小黑先还不高兴地“呜”一声,以抗议我这种经常不事先打招呼就擅自行动的恶习。等它一进来,我就拿眼睛斜着它,叫啊,有本事你再叫,叫出个花儿来我听听!小黑把尾巴紧紧地夹在它的裤裆里(如果它有裤子的话),恐惧地瞅着我。瞅我有什么用,我还不是一样傻嘛。
这个可恶的王!什么时候偷偷地把我的家给搬来了?
只是楞了又一支烟的功夫,我就快乐地将自己扔到了“我”的床上。我不相信,有谁可以抵挡住家的气息,和那张属于你的温暖的大床。
我尽情地享受了一会儿,翻过身再看小黑,才发现它早溜到自己的狗窝,跟我一样正在享受着它的床带来的快乐。
躺了一会儿,小黑就爬起来,伸出它的狗鼻子东闻一下,西嗅一下,最后,干脆跑到我的床前,十分响亮地叫了一声“汪”。
我看看床下的小黑,一咕噜爬起来,冲着它傻笑。我就知道它绝对躺不了三分钟
。要说这房子,确实非常像我的房间。可王再聪明、再能干,也不能将我家真正属于我的房间里全部照搬过来,这其中尤为重要的就是气味。
没有我们身上的气味,就不成其为我们的家。嘿嘿,想不到吧?
气味这东西,可不是一天两天攒出来的,更不是谁想造就造得出来的。如果这世界唯一有不能仿造的假冒伪劣产品,那一定就是我们的气味。闻香辨人,可是第一大真理。
还有这书,是那本我最爱看的《时间简史》,可又不是。
它太新了。我看书,有这么温柔吗?
没有经过蹂躏的书,就不那就是不是一本好书。
总而言之一句话,不旧,就一点味道也没有。我总想不通有些人,为什么那么喜新厌旧?
真是大笨蛋。扔下书,我又四处翻了翻,突然间失去了最初进来时的激情。人啊,为什么都如此善变?
最可怜的还是小黑,睡又不能睡,跟着我满屋乱转,也不愿意再回到它的那个新窝。因为,它一直都没有找到它习惯的味道。
后来,我见它实在撑不下去,困得眼泪一直流到它的嘴巴上,心疼不过,只好耽误一会儿工夫,领着它到了门口,然后叫它趴下。等它趴下来,我也跟着坐下来,将手放在它的脊背上,从头开始摸,再摸到它的尾巴根。这样一直摸,慢慢地小黑就睡着了
。没法子,我只有用这个老古董的绝招,才能骗它睡着。狗这东西,说贱很贱,说高贵就很高贵。就像现在,给它一个新家,等到发现不是它原来的那个,就是里面堆满了骨头,它也绝不会再回去躺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