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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可可和瓦尔玫在一间奢侈品牌的手表店前驻足,勒姆在路边酒馆外的桌子上坐下,要了一瓶红酒,另一只手拿了两个高脚杯对白露轻笑道:
“假期的时候就稍微放松一点吧,喝红酒吗?这个牌子虽然不如拉菲、人头马之类的有名,但他们出产的九几年的红酒还是不错的。”
勒姆前一段时间动用关系试图查出白露的背景,理所当然的什么都没有查到,不过可可这个老板并不介意,他也不好说什么,而且对于白露近身搏杀能力,勒姆还是很佩服的。
“谢谢。”
白露并没有拒绝,他对红酒其实没什么研究,他更喜欢白酒,尤其是年份久远的上好原浆,例如金闪闪宝库中收藏的那些,红酒对他而言更像是口味比较独特的果汁,偶尔喝一些还是不错的。
红酒入口微涩,不论多么好的红酒都无法避免这一点,或者说这正是红酒独有的口感,无非是好的红酒涩感几乎让人感觉不到,劣质红酒甚至能麻痹舌头的区别。很多人喝不惯红酒就是喝不惯这种涩感,就像很多人一样受不了二锅头那种下肚如火烧的感觉,其实习惯就好,而且红酒入口微涩之后就是酒液的清冽醇香,这种感觉有点先苦后甜的意思,习惯之后其实很不错。
白露微微抿了一口红酒,目光微动,视线中会让闯入了一道本不该出现的身影。
“约拿?”
勒姆闻言顺着白露的目光望去,手中晃动的高脚杯不停,有些疑惑的道:
“嗯?那小子怎么来了?他不是应该在酒店中学习数学吗?”
白露耸了耸肩,有些怀念的道:
“翘课了吧,这种事情可以无师自通的。”
“哈哈,看来我们上学时候都差不多呢。”
勒姆哈哈大笑,除非特别乖巧的孩子,大部分男孩子在上学期间或多或少的都有些翘课的经历,这个是不分国家和地区的,胆小的借着上厕所的名义溜出去,胆大的直接旷课,看勒姆的反应就知道勒姆上学的时候没有少翘课。
至于约拿为什么会有课···这个说来话长,简而言之就是约拿的数学糟糕到和他的枪法成反比,让可可不得不为约拿增加一些学习课程,例如数学、地理、物理等等。
勒姆并没有在意约拿翘课的事情,反正他不用教约拿读书,自然没什么好烦恼的,要头疼也是负责教书的东条他们头疼。
勒姆看了一眼约拿背后貌似没什么特别的黑色双肩背包,微微摇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