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以值得他粉身碎骨以报。
而且手令中说的很清楚,曹操已亲率大军🏭向邺城进军,他必须尽快绕到中原腹地,在背后捅曹操一刀子,🕕以解邺城之围。
袁尚给出的时间是三天,必须杀出潼关。
郭援觉得,应当问题不是太大🇨🛉🚦,对面🐾🅝与他对峙的虽然是当世名将张辽,但是毕竟人数太少了。
在两军☄混战的战场上,⚃武将的武力被大大削弱,🖉兵多才是最主要的。
兵法有云“十则围之”,如今他手下军兵正好是对方十倍,只需要围起来,很容易就能把对方歼灭,这也是给了他扬名立万的机会。
杀了张辽,足够他下半辈子吹牛逼的了。
“报——”
传令兵拉着长音,冲到郭援马前:“方才有人为对面曹军送来一🞗🔔⛼批战马。”
“有多少匹?”郭援心中一凛,沉声问道。
“看规模,足有七八百匹。”
“七🌽🄣八百匹,怕他作甚?”郭援长出了📿♀🅗一口气,若说曹军两千步卒骤然变成两千骑兵,他还要担心一下,可是只有七八百匹马,根本起不了多大作用。
“马匹优势在于野外作战,这些马♾反而会成为曹军累赘。
若想使用马匹,则只能选择放弃营寨,主动出击,七八🚋百匹未免🞗🔔⛼太少。
而据营寨以守,这些马又毫无用🖬🕯处,🐾🅝我倒想看看,他张文远怎么选🗷☭。”
“张辽将来逃跑倒是用得上,”这时🐾🅝候他旁边的副将轻松的打趣道:“将军一🄱🁒战🐦🂄🌍击败张文远,可名扬天下了。”
郭援哈哈大☗⛎🙏笑,命令🟡道:“锋矢阵型,列阵。🂑”
两万军队迅速结🛃🙯阵,形如一个巨大的箭头,主将位于阵型中后方,正是偏向于进攻的锋矢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