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🄂🝾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
“🃒🗍🚔不是,我一点也摸不清他🍡在钻研些什么。我相信他精于解剖学,也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而且也很支离破碎,但是他却积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足以让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
小斯坦弗🂽🔏对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两段介绍不仅让华生提起了兴趣,也让布朗?泰勒提起了兴趣。
接下来是小斯坦弗口中关于福尔摩斯的两件🁷小事为了了解植物碱的效果,把它给他的朋友尝,以及为了证明人死之后的伤痕,用棍子抽打尸体!
这样两件小事,更是让布朗对本书主角福尔摩🌕斯🙹🏓🙨的兴趣又浓了一分。
终于,随着故事的进展,福尔摩斯登场了,一句话语😡🂺出惊人“我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书里的华生惊奇,正在看书的布朗也惊奇!
只可惜,福尔摩斯没有解释。
再🃒🗍🚔看下去,不一会儿后,他便看到福尔摩斯在解释完他新发现的一种检验血迹的药剂后,做了一个动🁢🚈作
“他说话的时🀫⛖🚕候,两眼显得🍡炯炯有神。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是在对许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
这样一个动作,🕌🈑配合上他口中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
顿时。布朗在心里对他的认识从“狂热科学爱好者”转变为了“偏执狂”,而且还是一个自负甚至有些狂妄的“偏执狂”!但同时,他也有些喜欢上了这个角🛅色。
福尔摩斯是个充满魅力的角色。
他古怪的日常行为。
他仿佛两个极端一般的知识储备。
他把大脑与知识之间的🚳🗠关系比作阁楼与家具之间的关系。
他神奇的演绎法让他仿佛无所不知!
终于,案子来了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