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商品经济极度发达,大致形成了山陕、东南和海商三大最富🞩有影响力的商人群体👵。
海商的对象是对外贸易,姑且不提。而山陕和东南籍中🙛最有影响里的商人,便是赫赫有名的晋商和徽商。
此二者之所以能够一跃成为不👧下于海商群体的的存在,主要是🐉依托于大明的盐政。
明洪武三年,由于山西等边地缺乏军粮,明廷边招募商人输粮🐉换却盐引,然后凭借盐引换取食盐去指定地区销售,谓之🙵“开中法”。
史载:中盐之法,军守边,民供🍑饷,以盐居其中,为🃬🚶之枢纽,故曰开中。
其实除了纳粮中盐法以外,陆陆续续还实行了纳钞⛬中盐法,纳🐉铁中盐☐法,纳马中盐法等制度。
其基本思路⛵就是朝廷不花钱,利用食盐的暴利☷换取边地军用物资。
由于陕西、山西两地地近九边,运费远低于其他地区。所以很多陕西、山西人士便就地🂁屯🞨🖮田,♒🇸🝕谓之商屯。
待粮食收获以后,便纳入边地,再前往两淮等地盐场拿盐引换取食盐,一时间成为🇴🜰富商巨贾者不计其数。
由于当时熬煮食盐的灶户掌控在朝廷手中,商人只能凭借盐引进行兑换,食盐产地并无半分话语权。这就导致山陕籍商人“开中法”制度下,牢牢占据了两淮盐业的主导权。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北方📒🚑边患加剧、粮饷等物资需求大增,🐉导致财政吃紧。
一方面明廷开始压低收购灶户食盐的价格,另一方⛬面商人不停的纳粮、纳铁等军用物资,反倒导致朝廷无法如🜒数支付食盐。
这就导致明廷一方面不得不部分放开对食盐的掌控⛬,允许盐商凭借盐引向灶户购买上缴以后富裕出来的食盐,另一方面则实行“纲法”,将巨♋商纳入纲册,获得盐商获得世袭收买运销之权。
如此以来盐产地🕛🏨的话语权不由大增,许多盐产地便产生了大量的“囤户”。
所谓囤户,就是边商纳粮以后,到转运司、盐产地无🃬🚶法兑付,便只好低价将盐引转手给囤🞨🖮户。
以至于“总此一纸引耳,🝊🉡买者常逾于一两,卖者苦不得二钱,利归于囤户”。
也就是盐产地的内商勾结官📒🚑府和灶户,不🜢按时兑付盐引,导致山陕边商不得不低价出售到手的盐引,反倒让“囤户”获取了暴利。
于是,两淮之地便随着兴起了一大批以徽州府为代表的富商巨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