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一个错误决定,如今的我这麽觉得。
对於要不要出现〈评文上篇〉,我犹豫过,後来便在各种心思交杂的过程中,决定纳入。由於担心那篇歪解的新观点解析文,可能会造成原作者不快,所以我特别再三强调,它不是正确解读、它是前情提要与补充资料。
我以为如此强调就没事了……可是我错了。
大概是因为那篇解析文我一方面说「我是认真的用不同观点」,一方面说「不要钻研内容」,却又在〈评文下篇〉引用新观点解析文的看法,造成原作者mary混淆,开始觉得「新观点解析文=tamayo让自己想法转个弯後,去认真解析作品的成果」。
於是在回覆留言时,出现了「情感的描写上对了八成」之类的说法,并对剩下两成「不正确」之处提出反馈;接着在另一部分的留言,提到对於评文整T感到混乱茫然,为什麽〈上篇〉有说过的解释,〈下篇〉却又提出疑问?
造成这样的混乱,我很抱歉,是我思虑不周。
那篇解析文并不是我所认为的《七里香》的正确解读,它充满各种被我y是放大检视、故意忽略、强词夺理之处,为求一个顺理成章的解读,在这种意识下完成的解读,理所当然不可能被我自己当真,事实上直到评文写完後,我仍旧看不懂原作大部分角sE行动逻辑,在〈评文下篇〉第四节之三提到「在我如此不懂男nV主角的情况下,要说也说不出什麽」可见一斑。
当然,里面难免会出现与原作者想法相符的产物,毕竟素材都是来自作者写出的文句,某种程度会反映出作者的想法,然而,那篇解析文是以「家庭悲剧的复制」串联可见的原作文句素材而成的解读成果,许多纳不进去的素材还会被我忽略。倘若原作者认为有八成相符,反而是个大问题,因为我是用y凹才串起来的角sE逻辑,对於原作者却是理所当然,显然我们两者之间有极大鸿G0u。
这也是为什麽原作者会对〈评文下篇〉感到迷惘,因为下篇的论述,已经回归到一般解读,在失去了y凹、强词夺理的支撑下,显示出我个人所认为的、原作存在的问题,这是我在「评文前置作业」给自己找出论点的刺激方式。
【新观点解析文是〈评文下篇〉的参考引用资料】
新观点解析文从某个角度来看,根本是无意义的存在,它既不能代表原作者的完整想法,也不能代表我的完整想法,就因为我思虑不周,认为可以「废物再利用」,将其整理成完整文章,并偷懒的在〈评文下篇〉引用。如果「新观点解析文」不公开,评文下篇完全可以存在,只要把其中引用的新观点解析,改用别的方式说明就可以了──容我再次为这个想法致歉。
评文已然公开,我想再重新修改评文意义不大,所以写了这篇澄清文章,虽然是亡羊补牢,希望是犹未晚矣。
为了让造成的混淆问题更加清晰,以下列出〈评文下篇〉中引用的新观点解析文内容,并加上说明,显示出新观点解析文存在的用意──它公开展示的用意就只有作为这六个地方的引证外加前面提到的第1点:显示整T解读之困难。
●在新观点解析文是以家庭悲剧的影响悲剧复制作为作品核心来解读
→作为我提出「原作核心不明问题」的「核心与剧情编排是两回事」的反证:如果核心与剧情编排扣在一起,应该会像新观点解析文的样貌,无论是Ai情、友情还是亲情,都是推向「家庭悲剧的复制」。
●因此新观点解析文使用「芸绮挂念的是弟弟,晨枫是把愧疚转到母亲的nV儿身上」去解释这个疑点。
→作为我提出「童年的情谊刻划不足」的说明,当童年友谊刻划不足的情况下,只好改用亲情的束缚去解释,因为我觉得对於小孩子来说,相较於朋友,亲情的凝聚力可能更高。整段叙述的重点在於这句新观点解析的引文之前,我是想要提醒作者,童年友谊的刻划可能不太足够。
●回到原题,本作男nV主角心思之难懂,甚至让我写了几千言去探究他们的内心世界。从新观点解析文中,不晓得mary有没有察觉你和我之间最大的差别在哪里?──答案是,苏惠心的遭遇对他们的影响力。中略依我的观点,又要让他们陷入这种家庭悲剧的伤痛,又要让他们心系彼此、Ai情火苗延烧快速,非得用家人关系将两人绑在一起,用扭曲的愧疚转移,才能解释之後的行动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