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创业园非常漂亮,造型新颖。因为这是一个新开发的城区,里面入驻的公司还不多,所以房价不贵。
我们在2号楼的8层,确定了一套146平米的办公房,比原来的一妙设计公司稍微大一点,月租金一万六千八。
我说刚创业,办公室不用太大,以后再慢慢扩大,陆一妙同意了我的意见。
我不知道她身上到底有多少资金,要帮她节约,尽快增收节支,把事业搞起来。
跟物业签好合同后,陆一妙付三押一交了钱后,就拿到房子的钥匙。我们马上走到那套全新的办公房,开始进行布置。
我拿出纸笔划了一张简单的平面布置图,设一间总经理室,一间副总经理室,财务室,建筑设计办公室,建筑装修办公室,建筑材料办公室,还有一间会议室兼洽谈室。
刚开始搞,业务没开展起来,人员来往不会太多,暂时不设接待台。
我去街上找了一家铝合金门店的老板,来给我们做铝合金玻璃隔断。
三天全部做好。
第四天,我们就叫了一辆箱式大货车,不声不响地把一妙设计公司里的办公家具和东西全部搬过来。
安排整理好,我们又去街上购买缺少的东西。
短短五天,一个全新的公司——中海一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正式成立了。
办公室布置一新,电话和网络等配置全部就位。
第六天开始,从原来设计公司带过来的五个人,正式开始在新公开上班。
又过了三天,我们正准备招聘第一批员工时,陆一妙离婚判决书下来了。
法院没有第二次开庭,直接下了判决书。内容有整整两张纸,但核心内容只有一句话: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新型家庭关系,判决陆一妙不准离婚,也不支持她在财产和孩子方面的所有诉求。
陆一妙是在自己的租屋里,收到这份判决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