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后者,则看上去要灵巧了很多。不过是一个体型甚至略微有些矮小瘦弱,骑乘着一匹体型敦实的大青马上的男子。他披着皮甲,头戴铁盔,脸上则蒙着亚麻面纱,武器是弯刀和弓箭。一看就是亚瑞尔高原和奥格瑞玛大草原之间的普通游牧骑兵的装束。
在陆希把星灵召唤升到了20级以后,他契约的星灵数量也越来越多,倒是真的有一种奥鲁赛罗老爷子当年的星灵军团的味道了。
“我要一群陆行鸟!至少要五匹以上。”陆希简单地命令道。
三位有骑乘能力的星灵点头从命,绝尘而去。
“那个,小主人,您这是要……”
“当然是坐骑咯,难不成还是食物不成?放心吧,我身上还带了几块兰巴斯,就算真的弹尽粮绝,靠这个也能让我们坚持到明年去的。”陆希笑着拍了拍肥雪豹的脑袋:“当然,就算是连兰巴斯也没了,我不是还有你吗?”
“……”
“所以说了,你又哭个啥?”
“……不,呜呜呜呜,我只是突然觉得,我以前读过的《群山中的瓦莱哈尔》,实在是太适合现在这个场景了。呜呜呜呜,尤其是在第三幕,女主角为了主角去喂苍髯狼的时候……”
陆行鸟当然不是用来吃的,而是驱赶过来赶路的。这是一种和陆希的家乡的鸵鸟有八九分相似的大型鸟类,但体型更加庞大,毛发的颜色介于淡棕色和金黄色之间,看上去相当地柔顺华丽,而且长了一张相当人畜无害的脑袋,倒像是一只大号的金丝雀,一双漆黑圆溜溜的大眼睛宛若黑珍珠一般,一直呈现着温和友善的目光。
在神话纪元,这是一种生活在奥格瑞玛大草原(当时还不是大荒原)的动物,奔跑和载重的能力远远超过一般的马匹,而且由于性格温顺忠诚,外形虽然大只了一点却还算可爱,也是当时在北方世界非常流行的一种牲畜兼宠物。记得吉尔萨拉德的黄金帝国最为繁荣的时期,被打仆街的格尔萨人一方面傲娇地不承认自己已经臣服,一方面却各种老老实实地跪舔,还给菲茵女神送来了一群陆行鸟。其中一只金黄色的雌鸟尤其得到她的宠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当时乌尔克城的大明星。
可惜的是,这样一种实在是太缺乏攻击性的动物,即便是有着极强的体魄和速度,但是在那个混乱的神魔大战中根本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就此从外面的世界完全销声匿迹……
当然,不仅仅是陆行鸟,还有这个巨大的避难所领域中所有的动物。
“真是可惜啊!如果不是诸神们硬抗了起来,他们本来是不会灭亡的。这些美好的动物,本来也不应该在这样一个避难所中苟延残喘嘛。”陆希叹了口气。
帕纳尔西斯默默地看了陆希一眼,欲言又止。
然而,这个表情还是被陆希看到了,他并不准备放过对方:“你想说什么?”
“……不,那个,我只是单纯觉得,这种万物的大爱不适合……啊不,我是觉得,小主人已经拥有了如此这样的人间大爱,您的心灵真的和您的外表一样美丽啊!您就是光,您就是电,您就是唯一的神话……阿噗……”
“毫无诚意的马屁,你素不素以为我洒,摆出一张二哈式的脸我就听不出你的讽刺了?”陆希收回了敲在肥雪豹脑袋上的法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