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他乡遇故知
十二月,北风呼啸。
天气寒冷彻骨,地上的白雪却在渐渐融化,使它们感到温暖让它们融化的是一股股红色的血流,这是由人身体里流出的热血。
白雪化融,汇成一道血红的丝线,顺着高低不平的地势一路奔流,直到源头再没有新鲜血液流出的时候。
血是从倒下的一个个曾经鲜活的身躯里流出的,他们中间,绝大多数都是夏侯婴麾下的忠勇亲信,
一路且战且走,尽可能的支撑再长一点的时间!
用我的热血,用我的生命来抵挡盗贼的进攻!在这一种绝望与忠诚、勇敢与怯懦的挣扎中,夏侯婴和他的亲卫们拼死抵抗着超过他们实力太多的盗贼的猛攻,在这一场激战中,他们的心中对生还已经不抱什么幻想,他们唯一想着的就是临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彭越,你有种的话,就过来和夏侯爷爷干一场呀,躲在后面算什么英雄好汉?”夏侯婴嘶声厉吼,以剑柱地大喝。
自打追随着刘邦起事以来,夏侯婴每战都是临阵在前,从来没有后退过,杀敌——!这个字眼曾经令他感到兴奋与激昂,就算是现在,就算被重重包围了,他也一样勇气不减。
“哈,夏侯婴,你犯糊涂了,脑子不清楚了吧,这样的胡话也说得出口,现在我彭大将军手底下有的是人,就算一个个排队打,也足以杀死你们这几个可怜的家伙了,哪里还用得着老彭我亲自动手!”彭越冷哼一声,很快肆意的笑声就在盗贼中间响起。
盗贼队伍与正规军队不同,一支军队最讲究的是士气,为将者面对敌人的挑衅时若是显了弱势,就会打击己方士兵的士气,将领也会被人瞧不起,甚至于还有可能被手下骁勇的将领取代位置。
一支盗贼队伍则不同,他们首先信任的是能够带领大家过上好日子,过上吃香的喝辣的幸福生活的老大,作为老大,勇猛当然重要,但比勇猛更重要的是必须要有头脑,要有能力带领大家伙一起发财,而在这一点上,没有人会比彭越做得更好了。
自从彭越回到巨野泽之后,盗贼们就过上了好日子,采取灵活机动的战术,合理运用有便宜就占、没便宜就跑的策略,在彭越的领导下,盗贼的势力迅速壮大。他们指东打西、指南打北,忽尔聚集一处攻城略地,忽尔又四散开来了无踪迹,让围剿的诸侯军队屡屡扑空。
盗贼们的想法很单纯,跟着彭老大没错,哪一个敢瞧不起老大,那就是和大家伙过不去,也正是盗贼们的这一份‘团结一致’让彭越能够毫不犹豫的拒绝夏侯婴的挑衅。
“哼,懦夫!”见算计无功,夏侯婴只得低吼一声,再度挥剑格开冲上来的盗贼,可是,就这样一个又一个的杀下去,不用多久他就会力竭而死。
杀!
每挥出一剑,夏侯婴都会嘶吼一声。
但他的声音却在越来越低,越来越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