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视一圈黑暗中刚刚熟悉起来的环境,她心中有些莫名的难过,来到这个地方还不过一年,才感受到了一些家的温暖,就又要这么离开了吗?飘飘摇摇三十年了,到底哪里才是她的家呢?
就在这时,黑暗中猛地划过一丝亮光,吸引了苏婉晴的视线。她抬头一看,映入眼帘的,正是书桌上摆着的荷花灯。而那抹亮光,正是荷花灯的细线反射月光而形成的光芒。
不知道处于一种什么心理,苏婉晴悄声下床,走到书桌旁,将花灯提起,放到手里细细摩挲。当时她没有明白,只当这是街头小贩所卖,现在回过头来再看。这花灯做工精致,笔触细腻,分明就是林青文自己所制。
提着荷花灯转了一个方向,轻轻触碰栩栩如生的花瓣,苏婉晴的嘴角微微翘起。这个呆子,做了什么事情都藏在心里,要是她不发现,他这些事情不都白做了。等一下,手柄的感觉好像有些不对,好像,上面有几道刻痕。
将手柄拿到窗前,就着如水的月华,仔细一看,苏婉晴嘴角的弧度不由渐渐加深。因为上面刻着的,是笔力遒劲的八个大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字体磅礴大气,但落刀之处,却是小心翼翼,不露痕迹,甚至将手柄上的所有木刺都细细磨平。一笔一划,都显示着刻字之人对于手柄未来主人的真心。
紧张和不安被花灯上蒙着的月光渐渐驱散,困意重新袭来。苏婉晴小心地将手上的花灯放回原处,转身向架子床上走去,然而没走两步,还是没忍住,对着窗边的花灯小声笑骂,“呆子。”
四月初十,宜嫁娶,裁衣。
春日的第一缕天光比冬日要早得多,不过卯时,精美的窗棂外就已泛起了薄薄的亮光。由于昨晚的失眠,直到被浅夏从床上捞起来沐浴化妆,苏婉晴还保持着懵懵懂懂的睡眠状态。
太困了,困得她什么感怀伤心都消失殆尽,闭着眼睛只管补觉,连穿上繁琐的嫁衣都没让她清醒半分。
片刻后,她感觉有细细的小刷子在脸上涂涂抹抹,困意才消退些许,刚想睁开眼睛看看眼前的情况,耳畔却传来了浅夏的轻声提醒,“姑娘,切莫睁眼,喜娘在为您化妆呢。”
听到浅夏的声音,苏婉晴也就安心地闭上了眼,重新睡了一个足足的回笼觉。待到可以重新睁眼的时候,才刚睁开一条缝隙,她就被镜子里的自己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
这妆,也太艳了吧。在喜娘的手下,这张平时只能勉强算得上清秀的脸完全变了一个风格,生生多岀了几分艳丽。
“这……好重。”苏婉晴刚想发问,头上沉重的凤冠就将她满腔的建议都压了回去。好吧,她不折腾了,顶着这个凤冠改妆,还不如顶着一张“照骗”的脸呢。
正努力寻找着脖子与凤冠的平衡点,窗外就传来一阵喧闹非凡的锣鼓之声,暮春从外面跑了进来,见到苏婉晴,顿时愣了一下,“姑娘,您今天好漂亮。”
“行了,快说吧,外面怎么了?是不是姑爷来了?”浅夏打断了暮春的话,直直发问。
“是。”暮春话音才落,屋内的喜娘就连连称赞,“姑娘真有福气。姑爷重视姑娘,竟是比吉时还早了半个时辰。”
顿了顿,又对一旁的暮春道:“早来虽好,但是还是要在吉时接亲的。你且先带着丫头们去拦一拦你们姑爷,讨几个红包来,也算是个好彩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