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深吸了一口气:“你杀过人?”
凯文稍稍的坐正了一点:“是啊,在搬家的路上,很多车匪,我和妈妈抵挡的很辛苦。
(他顿了一下)
所以我知道枪在一个没脑子的胖子手里会多危险——这种人根本就不在乎什么,有的时候就是单纯的想开枪。”
凯文离开警察局的时候,一个西装革履的金丝眼镜正在门口对着一个西装革履的胖子耐心的解释:
“先生,证据确凿,枪上有他的指纹,有他的汗液,而且没有使用枪套的痕迹,枪管上发现了你儿子的毛,因为高温烧焦了,这是街头携枪的标准方式,他准是把枪插在了……裤腰里面。
他所说的对方有枪套,枪是对方塞给他之类的话,根本就没有任何证据支持。
最不利的就是他同伙的供词——那位声称枪是您儿子从对方手里夺下来的。
这意味着他们想要通过撒谎来洗脱罪责……
所以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承认一时冲动,如果能说出那把枪的来历就更好了,其他的我会想办法……”
看着车窗上肥腻的印子,凯文再次叹了口气,从后排车座下面掏出抹布用力的擦:“但愿你在监狱里减肥成功。”
即使在不禁枪的美国,非法持枪依然是很大的罪,尤其还实施了抢劫。
新生凯文在学校里迅速成了话题人物,所有人都知道了倒霉的肥虎同学经历了什么,基于对同学的了解,凯文拿到了“阴谋家”的称号——没有人相信肥虎胆子也是肥的,以至于会拿着枪抢劫。
这不是什么好名声,但是总比毒王什么的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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