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首领是在看嫂子,难怪……

    首领跟嫂子的感情真好。

    倏忽,肩上一轻,是烈孤把他扛在肩上的一头野熊拿走。

    这头熊,本身就是烈孤猎的,只是嫌弃味道太重,又沉得很,才跟他交换了拿,还说到时候把这头熊记到他名下也可以。

    这会儿,烈孤双手抓着小山一样高的野熊扛在肩上,脚步落在地面,地面上细微的砂砾颤动。

    “轰!”烈孤放下野熊,震动的声音更大。

    李琛抬起眼皮,就听烈孤说道:“今天打回来的野熊。我们整个冬天都不会缺肉食。”

    “你会做肉干吗?不会的话,我可以教你。”

    随后又对一旁露出艳羡的未成年alpha说道:“想要获得喜欢的omega青睐,成年后,就一定要成为部落里最强的勇士。”

    烈孤,就是部落最强的勇士。在其他人眼里,他拥有了一个漂亮的omega伴侣。虽然事实并不是如此。但并不妨碍他用这种方式,在潜在的情敌跟前彰显所有权,让情敌知难而退。

    在烈孤的认知中,李琛穿着精致的衣裳,言谈举止,以及给部落所带来的火种,以及建造名为“厕所”的东西,让部落的子民们以后去厕所解决污秽物。都与他所在的部落格格不入。

    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娇生惯养,没吃过苦的omega。他观察得仔细,在李琛说出华夏部落的时候,眼神里,对于部落的名字,怀着最强烈的敬仰。显然那个华夏部落,很强大。

    一起晒肉干,可以增加相处的时间。

    他平日里猎的食物充沛,有大把的时间来消磨。

    站在不远处大的猎狼目瞪口呆。首领不是早就把冬天的猎物储存完。这头野熊,对于首领来说,并不算什么……

    李·娇生惯养·琛,并不想整个冬季都吃风干的肉干。甚至想疯狂去试探冬天巨森的危险程度。

    一整头小山一样高的野熊突然出现,还是在部落里闹出了不小的轰动。路过的人,都艳羡的在野熊身上扫了几次。

    这头熊属于首领的,加把劲积攒物品,大概还能从首领那里换取一些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