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若不是于聿,他张明礼可能还到不了现在这人模狗样的普通人程度。
大概会是残疾?也可能是哑巴什么的。
再怎么说东城也是不比京城的,钱不够,什么都白搭。
那时郁婕看着奄奄一息的儿子,终究还是放弃了跟随丈夫而去的心,随手收拾了些细软,联系医院救护连夜转到了东城。
期间发生了什么张明礼并不清楚,当他再次睁开眼已经是一个月后的事情了。
于聿救了张明礼的命。
他们之间并没有任何联系,据郁婕所说,那时每天都会有一笔大额汇款到账,当时她正焦头烂额如同陀螺般四处周旋为保生计,便自然而然的以为是张家来的转款,正当是缺钱的时候,就想着等回本了再还回去,可真到了这个时候才发现转款方竟是于氏。
你说恨不恨呢。
仔细想想,其实更多的是死后余生的感慨——最好是午夜梦回的时候偶尔捂着胸口说一句“当时我可是差点就死了啊”之类的话。虽然有点夸张,但对方明知自己危在旦夕缺丝毫没有消息,这本身就够无情了。
所以,把这份无情延续到寿命的尽头不好吗。
现在两方都过上了舒心的日子,为什么要互相打扰,亲手撕开这道血淋淋的伤疤呢?
——
如今。
一个人的行动,三个人的沉默。
看着垂眸点手机的张明礼,欧阳三不禁又想起初见他的那段时候。那时他就像一只受伤的小狗,独自一人的完全沉浸在暗色的角落里。明明伤口还在冒血,可他却神情麻木的看着自己。
好像在说:你也要来?那就动手吧。
与京城那个身着定制西装不卑不亢与他对视然举杯一笑的张明礼判若两人。
而这一切,都是他们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