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就来。

    我今天不就是来签合同的吗。

    沈叶快步走去,小职员忙退几步,给她让路。

    她把合同挪正,先读条款。

    黄哥催促:“别磨蹭!”

    她回道:“哪有不读合同就签的。”

    法制栏目都说了,要认真核对合同。

    她一条条捋过——

    结束劳务关系,收回分配的住房和保姆车,清算通告费用……

    虽然无情又惨烈,倒是没什么差错。

    确认无误后,她拿起笔,利落地签下了大名——

    沈叶。

    签毕,她抬起头,一副“那我走啦”的架势。

    她已经开始想,自己晚上要吃什么了。

    黄哥莫名不爽,有种被忽视的错觉。

    他的思路是,签了字,你就连明星都不是了,自然没资格和自己相提并论。

    沈叶的思路则是:太好了,劳务关系都没了,和他还能有什么关系?

    一别两宽,他当然管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