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就来。
我今天不就是来签合同的吗。
沈叶快步走去,小职员忙退几步,给她让路。
她把合同挪正,先读条款。
黄哥催促:“别磨蹭!”
她回道:“哪有不读合同就签的。”
法制栏目都说了,要认真核对合同。
她一条条捋过——
结束劳务关系,收回分配的住房和保姆车,清算通告费用……
虽然无情又惨烈,倒是没什么差错。
确认无误后,她拿起笔,利落地签下了大名——
沈叶。
签毕,她抬起头,一副“那我走啦”的架势。
她已经开始想,自己晚上要吃什么了。
黄哥莫名不爽,有种被忽视的错觉。
他的思路是,签了字,你就连明星都不是了,自然没资格和自己相提并论。
沈叶的思路则是:太好了,劳务关系都没了,和他还能有什么关系?
一别两宽,他当然管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