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他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叫许源的青年,而他正在其中。
“嗨,刑警队的,上次我们还见过,大晚上还在调查啊?”那个胖子陶候和江起打招呼,许源注意到江起,然后老老实实坐在那,大气也不敢喘,就如同小迷弟。
除了他们两个,还有一个中年人,手背上有条刀疤,还戴了一枚戒指,这个人是将虎。
他们三个人如同一个组合,一个tumor,晚上在这里准备吃晚饭。
一座城市,但没想到这么巧碰到了江起。
陶候这个胖子,肚子大,肚量也挺大,心也挺大,鬼使神差的就邀请江起来共进晚餐。
江起当然是拒绝,因为案件还并没有结束,正要说话,肚子不争气的饿响了,话说从中午开始就没吃饭,江起也忘了,他的生物钟早就在刑警生涯里失效了。
将虎也想和刑警队的人都接触,但他说话就很有技术含量:“江组长,这么晚了,你没事就一块吧,关于埋尸案的报案人,我们这有最新发现,本来还准备明天再报告过去,这下可以告诉你了。”
江起呼出一口气,抬头看了看大排档的名字,简简单单的五个字——老王家常菜。
在平秋市里,大排档,人多的时候,外面也可以坐,有时候可以坐满一条街,但是一般人少的话,基本上大多数人还是选择坐在饭馆里面。
江起整理了一下风衣的领口,走进餐桌时,许源站起来帮江起拉开了椅子,还特意拿过来了筷子和碗,不知道的还是以为来的是他“女朋友”,许源脸上老老实实,但心里就像开了花一般,江起坐在了他旁边,许源就仿佛和自己崇拜喜欢了很久的明星坐了一起。
但事实如此,江起——许源的偶像呀!
从第一次在埋尸案现场遇到他,许源就觉得他不一般,随后还特意去查了查江起的光辉事迹,从那以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完全膜拜他呀!
陶候看到了这些,心里在说“许源啊,你可要控制住自己啊,要矜持!”,可他很快就被一个邪恶的念头冲昏了头脑,“难不成,许源喜欢上了这个冷面刑警江起了?”陶候也只敢在心里这么想想。
将虎表情倒是没什么,但内心里同样有些想表达的,许源刚来公安的时候,自己可是他的偶像,没想到这江起一出现就把自己唯一的小迷弟抢走了。
江起不知道他们为何突然沉默,旁边热情的许源也让自己有些不知所措,但江起并没有意识到表面的平静,其实他们的心里暗流涌动。
“什么发现?”江起开破了沉默,主动开口说道。
“其实这个报警电话我们让技术组的人核查一下,发现信号源并不是案发地附近的小村庄,而且城市里的电话厅,也就是说这个报案人极有可能就是凶手。”将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