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城外的小餐馆里又进来了几个人,径直朝店内走去。常榛背对着他们,听声音是上了二楼的小包间。
“欸,欸!”覃思明压着声音叫他,下巴还往楼上的方向抬了抬,问道:“刚才那几个人,你认识吗?”
“啊?”常榛觉得奇怪:“谁啊?”
他想回头去看,又被覃思明叫住了,低声道:“刚才有一个人,走过去的时候看了你一眼。”
常榛满脸问号,回过头去看,那群人却基本已经上了楼。然而走在最后的一个姑娘停下来,又走下楼梯,站在楼梯口冲着柜台喊:“老板,先给我们来两扎啤酒!”
明白了。常榛冲着姑娘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之后回过头来向发小解释。
那个女孩,是他们剧组里制片人的助理。现在应该是和制片人一起,陪着下午过来探班的投资人喝酒。
那刚才看了自己一眼的人,应该就是制片人吧?
毕竟,《龙吟》的制片是个认真且仔细的人,应该还是能记住他也演了剧里的一个小角色吧……
“哦,这样啊,”覃思明若有所思地点头,道:“那,和领导撞在一个店了,我们是不是要快点吃完?”
---------------------------------------------
一周后,常榛在跑他这两个月来唯一的一个组外通告时,遇到了一件不大也不小的事。
他的这份工作,是在距离影视城两小时车程的D市一家商场里,为某矿泉水做促销,站台宣传。矿泉水品牌抠抠索索地给了他一个“推广大使”的头衔。
他的经纪人魏河倒是到场了,只不过待了十分钟就又走了,说是还有别的事情,让公司里新来的助理盯一下。
常榛也没什么情绪,点点头说知道了。
这是魏河为了还人情接的一个小通告,而他手下其实还有更多走偶像路线的流量小生,比常榛更适合来这里。只不过,人家都嫌弃通告的档次太低,不愿意来,魏河这才把它丢给了常榛,并告诉他说,他为矿泉水站台,自己就帮他搞定网上的黑照。
常榛一边翻着流程台本,一边调整上台前的心态。
活动的主持人和他对了一遍流程。之后常榛便与他一起来到了台前。在对方热情的介绍声中,和台下打了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