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刘天明能够预知未来,而是自从杀死小吴并且吸干其体内鲜血的时候,刘天明就觉得事情发展不是自己能够控制。为了尽可能保证安全,必须在平时就早早做好准备。
陈婆留给自己的那些钱,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还有一个多钟头天就要亮了。刘天明以最快的速度烧了一壶开水,走进卫生间清洗满是血污的身体。
他非常小心,动作很轻,没有吵醒楼上楼下的邻居,也没有使用电热水器。尽管这些事情看起来微不足道,可是谁能保证,不会因为其中的异常被人发现某种端倪?
仔细些,总是没有错的。
得益于刚刚得到的一卡勒尔营养物质,肩膀上被王福寿咬过的伤口恢复速度很快。五点多钟天亮的时候,刘天明从镜子里看到,左肩那里还剩下大约五厘米左右的破口。肌肉层已经长好,没有流血。只是皮肤的修补速度较慢,也许要等到中午以后,才能完全愈合。
这就是变异感染体的特殊能力。
只要在对战中没有当场死亡,它们就能在短时间内自愈。
其实,这也是变异细胞的一种自我保护能力,与寄主之间奇妙的共存现象————要是连寄主都死了,哪怕变异细胞再强大,也没有任何意义。
王福寿的尸体就摆在那里。想必,现在已经被早起的环卫工人发现,正在慌慌张张的报警。
刘天明把现场打扫的很干净。无论如何,警察都不会追查到自己身上。
……
天底下的事情不可能永远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刘天明在固定时间走出家门,上了公交车,快要医院门口的时候,远远就看见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警车。
黄河从警车倒后镜里看见朝着这边走过来的刘天明,于是从驾驶室里跳下来,冲着他挥了挥手。
他身上的警服很是凌乱,没有解下防弹背心,两只衣服袖子高高挽起,露出长满浓密汗毛的粗壮手臂。皮肤颜色有些青白,血管在皮肤下面鼓凸着,充满了力量。
刘天明有些惴惴不安,故意做出一副意外的样子,首先叫了起来:“你怎么会在这里?”
黄河嘴角叼着已经抽了一半的香烟,脸上的神情很是疲惫。他淡淡地笑笑:“昨天去郊县上执行任务,刚回来,比你早到了五分钟,正准备回局里。路过这边,想起你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上班,就停了一会儿,想约你一起吃个早点。”
不等刘天明说话,黄河又继续自嘲着说道:“其实吧!是我自己觉得累了,想要休息一会儿,抽根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