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死债消”。
现实中,却很难做到这一点。
丈夫死了,只要有证据证明,丈夫所欠下的债务不是用于挥霍或是违法犯罪,亦或是妻子不知情,在丈夫死亡后,妻子就必须承担债务。
梁越的欠债,就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不违法,而梁母也都知道,有些欠条上,甚至还有她的共同签名。
所以,她必须还债。
杨伊柔拿到的调查资料显示,梁母是个菟丝花一样的女人,没结婚的时候靠着父母,嫁了人就全身心的依仗丈夫。
梁越这一死,梁母的天都要塌了。
让她坚强起来,替夫还债?
呵呵,还是自杀更省事儿,眼睛一闭,一切就都结束了!
而梁母还落了个痴情人的好名声。
唯一可怜的,应该就是那个亲眼看到亲妈在自己面前摔成一滩烂泥的小男孩儿。
看到那些调查资料,同样做了母亲的杨伊柔很是怜悯。
但……当董思梁出现在她女儿身边,还打着“报仇”的旗号在萧家胡作非为的时候,杨伊柔就有些无语。
当年的梁栋确实可怜,可问题是,再可怜的人也不能是非不分、黑白颠倒啊。
什么杀父之仇?
根本就是他董思梁脑补出来的,好不好?
当年萧一帆和梁越只是普通的生意伙伴,合作也是正常的商业来往。
只是两人理念不同,只合作了一回就分道扬镳、各自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