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翔故园>仙侠修真>史册 > 第7章:独立宣言
    他于异常、不当、且远离公共纪录保管之处所召集民意代表与会,唯一目的为使其因疲于奔命而屈从于他个人之意旨。

    他反复解散议会,因其勇于坚决反对他侵犯民权。

    他长期拒绝─于议会解散之后─使其他人当选以让立法权─无可消灭者─回归由多数民意行使;国家长期暴露于一切可能导致动乱之中国综合症。

    他力阻各州增加人口,为达目的而阻挠外籍归化法,拒绝通过鼓励移民内附之法条,并提高拨用新土地之门槛。

    他拒绝通过建立司法权之相关法条,藉以妨碍司法。

    他置司法于个人意志之下,独断决定其职位与薪资之数目与款项。

    他设立大量新机构,送来成群的官吏吸取民脂民膏。

    他于吾民之间维持常备军─于承平时期─不经议会同意。

    他酬庸军权,使之自外于,并超逾民权。

    他勾结他人,使我等隶属之司法体制,既逾越于宪法,亦未经律令之认可。御准虚有其表之议会所炮制之种种法案:

    于吾民中驻扎大军:

    以伪审判卵翼杀人犯逍遥法外:

    切断吾民与他方之贸易往来:

    不经吾民同意即开征税赋:

    多次剥夺吾民由陪审团听审之权益:

    押送吾民至海外,审以罗织之罪名:

    废止英式自由法制于一邻省,立专制政府于其中,并扩展其疆域,作为样板与便宜行事之手段,用以推行相同之威权统治至各殖民地中;

    夺吾民之宪章,废止我最具价值之律法并根本改变我政府体制: